【當酒店住?】貴州男被偷錢和證件 攔警車求去拘留所住幾天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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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但貴州凱里市一名年輕男子卻主動向警察表示,希望能到拘留所「住幾天」。原來,他剛剛從廣東打工回鄉,但所賺的錢和證件被偷,與家人關係又不好不願回家,便提出如此奇怪的請求。

貴州男被偷錢和證件,攔警車求去拘留所「住幾天」。(網上圖片)

9月17日上午9時半左右,凱里市公安局的特警李良紅與他的隊友們開車巡邏,突然有一名男子攔車求助,他們馬上停車聆聽這位男子的訴求。男子卻問警員拘留所的位置,又問能不能送他去拘留所,想進去住一段時間。這令在場警員感到很奇怪,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有精神障礙。

據男子自述,他今年23歲,是黔東南州天柱縣人,剛剛從廣東打工回到貴州。但前兩天坐火車從回去的時候,打工所賺的1000多元人民幣和證件都被偷走,走投無路下到黔東南州救助站求助,但是那裡只能救助兩天。他向警員請求道:「現在出來了我沒地方去了,又沒錢,只有去拘留所住!希望你們能送我去。」

男子提議去偷東西 「人贓並獲」下被拘留

令人意外的是,為了幫助男子,救助站曾表示可以幫他買票回家,卻被一口回絕。原來,男子生活在單親家庭,母親很早離世,家中只有父親,但他與父親數年來沒有聯繫,他也不想回家。當特警表示拘留所用於關押犯人,不是「想進就能進」時,男子竟想出一個「好辦法」,「你們跟著我,我去凱里人流量較為密集的地方偷東西,剛剛偷到手你們就趕緊把我抓住,人贓並獲的拿去拘留,這樣總該可以了吧!」

最終,特警把他帶到派出所確認身份,又為他安排補辦身份證。李良紅指,經他們半個多小時的勸說,男子終於被說服,答應去城區找一份工作;李良紅又把電話號碼留給他,以便隨時了解他的行蹤。

網民熱議:

想把拘留所當客棧。
拘留所包吃包住?不用花錢?
以後養老終於有地方吃喝拉睡了。
這種人現在很多,這個還比較老實,如果是一個比較極端的天知道會做出什麼事來。
打工幾年就一千多塊。不好意思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