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人民日報:天公地道,有理有據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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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24日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內地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26日發表題為《香港各界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 「港獨」在香港沒有土壤》的評論文章,稱此一做法是「天公地道,有理有據」。

保安局決定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文章說,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外交部駐港公署先後發表聲明表示支持,香港社會各界也充分表達歡迎態度,認為特區政府決定合憲合法、有理有據,取締「香港民族黨」反映了市民心聲,有利於香港繁榮穩定,是必要、及時、有力之舉。

文章還指,香港特區立法會34名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香港民族黨」除了通過言論散播「港獨」思想,還一直採取實質行動實踐其「港獨」綱領,「香港民族黨」提出的主張和行為,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例。

文章又引述全港各區工商聯會會長盧錦欽說「整個過程無可挑剔。」特區政府一度給予「香港民族黨」申訴期,至今完成刊憲,是尊重法治的表現。

文章還引述十八區區議會主席在聯合聲明,稱堅決反對一切分裂國家的主張及行為,對「港獨」主張及一切分裂國家的行為零容忍,言論及結社自由受香港基本法保障,但並非沒有限制,當超越社會底線、危害國家安全時,必須予以制止。

此外,文章引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要根治港獨,必須儘快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對分裂國家的內涵、細則及規定,經過社會討論和本地立法後作詳盡處理,進一步明確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