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演員片酬若超最高限 劇作將被取消播出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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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國家廣電總局下發通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文藝節目管理,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傾向,嚴格控制綜藝節目嘉賓片酬,加大網絡劇治理力度。
對於綜藝嘉賓片酬,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作出明確規定,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過嘉賓總片酬的70%。如有違背,劇作可能會被取消播出。

通知再次要求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堅決摒棄以明星為賣點、靠明星博眼球的錯誤做法,嚴格控制偶像養成類節目,嚴格控制影視明星子女參與的綜藝娛樂和真人秀節目

關於片酬,通知稱,如果出現全部演員總片酬超過製作總成本40%的情況,製作機構需向所屬協會及中廣聯演員委員會進行備案並說明情況。無正當理由或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由所屬協會上報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視情況依法採取暫停直至永久取消劇碼播出、製作資質等處罰措施

此外,通知還要求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懲戒力度,對違反規定的電視劇網絡劇(電影)演員,定期向社會公佈名單並實施聯合懲戒。政府資金、免稅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參與投資娛樂性、商業性強的電視劇網絡劇(含電影)。演員片酬超過配置比例規定或最高片酬限額的電視劇網絡劇(含電影)不得參加黨委政府部門和群團組織的評選獎勵,不能享受政府資助補貼。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