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禁鐵路列車霸位:列失信名單 最高罰款2千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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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高鐵不時發生乘客強行霸佔座位的事件,廣東省今日(1日)首次實行新規,把霸位等不文明行為納入法律規範,這亦是中國首個規範鐵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12月1日起實行,新規規範了不少有關乘客搭乘鐵路列車時的行為。(視覺中國/資料圖片)

《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於今日(1日)起實施,新規規範了不少有關乘客搭乘鐵路列車時的行為,當中包括接受安全檢查期間,不得打罵、侮辱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禁止圍堵列車、阻礙列車開出、強行登車、拒絕下車以及「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等。條例也規定了保障鐵路安全的措施,包括禁止在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排污、燃放煙花、放養牲畜及禁止在保護區內升放無人機等。

對於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訊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名單。公安機關亦會追究責任,向涉事者罰款500元(人民幣.下同)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