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速遞員強暴女客戶案 法院一審判囚被告3年半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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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一名23歲速遞員今年9月涉企圖強姦一名女客戶,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周六(29日)就案件作一審宣判,被告以強姦罪被判囚3年半。

被告於事發時一度被女事主拍下容貌及車輛外觀。(資料圖片)
女事主事後一度被確診患上抑鬱。(資料圖片)

據早前報道,女事主今年9月14日因為搬家而聯絡上速遞公司要求寄送速遞,被告當日下午受公司指派來到女事主住處時,竟起色心企圖強姦女事主,幸因女事主強烈反抗,讓被告最終未能得逞。

法院認為,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法院依法判處被告3年半有期徒刑。至於涉事的速遞公司,法院雖認為公司並非共同的侵權責任主體,但該公司亦基於企業管理責任,已與女事主自願達成和解協議。女事主又指,由於網絡熱議及某些不實言論對她個人造成很大壓力,盼可早日恢復平靜生活。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