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新規嚴禁官員利用茅台酒謀私利 不得參與茅台酒經營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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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茅台酒價格昂貴,在官場和商界都受到熱捧,也由此常被貼上「腐敗消費」的標籤。官方出台「八項規定」後,以茅台為代表的高端白酒行業更一度進入低谷。
貴州省今日(17日)發布新規,嚴禁官員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 。

貴州省出台規定嚴禁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嚴禁官員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貴州省出台規定嚴禁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

這份《規定》明確提出,領導幹部嚴禁有五個方面的行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其他特定關係人獲取茅台酒經營資格、增加茅台酒銷售指標、倒賣茅台酒提供便利;違規審批茅台酒經營權;違規收送茅台酒;其他違規插手、參與茅台酒經營的行為。

此外,《規定》還指出,領導幹部要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禁其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

中國貴州茅台酒廠。(資料圖片)

茅台公司建立「打招呼登記備案制度」

該《規定》還要求,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立領導幹部打招呼登記備案製度,凡過問必登記、凡打招呼必登記、領導幹部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其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必登記。凡發現應登記未登記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