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范冰冰殺雞儆猴成效顯著 內地影視業補稅達117.47億元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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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藝人范冰冰去年爆出逃稅醜聞,最終被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在限期內繳清約8.83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欠稅和罰款,掀起一場「逃稅風暴」。當局其後下發通知,影視從業人員在同年12月底前認真自查自糾及主動補繳稅款,可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官媒《新華社》在周二(22日)報道,第一階段的自查自糾已經結束,申報稅款共計有117.47億元,其中115.53億元已入庫。

范冰冰最終被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在限期內繳清約8.83億元的欠稅和罰款。(視覺中國)

國稅總局此前通知,自去年10月10日開始至該年12月31日,影視製作公司、經紀公司、演藝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視行業企業和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須根據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第二階段是在今年1月至2月,稅務機關會根據納稅人自查自糾等情況,有針對性地督促提醒相關納稅人進一步自我糾正。至於第三階段則是從3月至6月,稅務機關結合前兩個階段的情況,對個別拒不糾正人員展開重點檢查及嚴肅處理,而最後階段是要在7月底前,建立健全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管理長效機制。

報道提到,相關部門為使影視行業納稅人全面了解政策,在採取上門、電話或信函方式逐一告知的基礎上,對重點影視企業和從業人員,採取點對點、面對面方式,貼近需求輔導稅收政策;設置納稅服務專席接受諮詢,開辟綠色通道熱情服務;根據納稅人的意願確定申報地點,便於納稅人辦理自查繳稅等事項。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主持人」的林耘早前曾在微博發布一份名單,被指就是遭約談的17位藝人。(微博)

報道沒有提及該筆超過100億元稅款的來由,但內地網上早前曾流出一份名單,提及有17名藝人被約談,涉及黃曉明、迪麗熱巴、鄧超、吳京等一線藝人,需補繳的稅款金額更每位以億元計。此外,「紅二代」中共少將蔡長元之子蔡小心則爆料,被外界猜測為馮小剛的「某褲子」,亦在北京電視藝術中心被官方調查組進駐後,隨即補繳100萬元的管理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