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造假】內地審議疫苗管理法草案:確保接種資料可追溯、查詢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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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近段時間發生多宗疫苗過期、掉包等事件,引起民眾對疫苗安全的擔憂。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次會議周六(20日)在北京舉行,期間《疫苗管理法》修改草案提請二次審議,提出進一步加強預防接種管理,規範預防接種行為,確保接種資料可追溯、可查詢。

草案建議提高罰款金額,並提出懲罰性賠償的規定。(資料圖片)

草案規定,接種機構應加強內部管理,遵守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和接種方案;各級疾控部門應加強技術指導和疫苗使用管理。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按要求嚴格核對有關資料,確認無誤後接種。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完整、準確記錄疫苗最小包裝單位的識別資料、有效期等,確保接種資料可追溯、可查詢。

草案規定,若生產、銷售的疫苗屬於假藥,罰款標準為違規疫苗貨值金額15倍至30倍的罰款;貨值金額50萬元以上不足100萬元的企業,並處500萬至3000萬元罰款。

草案還提出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明知疫苗存在質量問題仍銷售、接種,造成接種者死亡或健康嚴重受損的企業,接種者或其近親屬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要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