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殺華為】BBC:華為指控並不激進 但仍恐將失敗收場

撰文:翟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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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在今年3月6日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宣布針對華為的禁令違憲。本周,華為已向美國法院提交了此案的簡易判決動議,希望法庭盡快做出判決,判定美國國防授權法案(NDAA)中針對華為的限制措施違憲。對此,BBC引述專家的話指出,雖然華為指控有合理的法理依據,但法官仍可能認為華為不具足夠的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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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華盛頓大學美國憲法教授喬納森·特利(Jonathan Turley)此前表示,華為的指控有合理的法理依據,不是一個激進的指控。

因為美國憲法規定,國會不能制定剝奪公權的法案,即不得由立法機構以立法的形式,給一個公民或者一部分公民定罪及處以懲罰。

此外,代理該案件的華為首席律師格蘭·奈格(Glen Nager)表示,訴訟還基於憲法的正當法律程序條款,該條款要求在剝奪任何人生命、自由和財產前,應該行使正當法律程序。

最後,還根據憲法的授權條款,根據該條款,在三權分立的美國,國會只有制定規則的權力,沒有針對個人執行這些規則的權力,只有行政或司法機構才有權力針對個人執行這些規則。而上述法案,直接認定華為與中國政府有關聯,而不是向對待其他中國公司一樣,讓行政機構和法院作出判斷。

奈格認為,此次訴訟是基於上述三點,因此對其合憲性發起的挑戰純屬法律問題,沒有事實爭議,有必要提交簡易判決動議,加快進度。

奈格表示,在簽署2019年國防授權法案時,美國總統特朗普曾提出反對意見,稱其中條款會引發有關三權分立的重大擔憂,而且反映出國會越權。

雖然如此,但特利律師認為,華為如果起訴,很可能也以敗訴收場。美國方面可能抗辯稱,這並非在懲罰華為,而是認為華為的產品存有弱點,會被中國政府利用作為損害美國國家安全的工具。華為將較難向法庭證明,自己的產品不存在這樣的隱憂。

「最終,法官可能會認為華為的指控是可信的,但不具足夠的說服力。」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