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四項文件發布:嚴懲公職人員違法 主攻「打傘破網」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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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辦周一(2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門聯合印發的四個關於辦理掃黑除惡案件的意見和通知,明確「打傘破網」的主攻方向,清楚列明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辦案人員等7類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將被重點查辦。

據悉,今年是中央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第二年,這也是繼今年4月發布關於辦理惡勢力、套路貸、軟暴力刑事案件以及黑惡勢力刑事案件財產處置等指導意見後,全國掃黑辦發布的又一批指導性文件。

全國掃黑辦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四個關於辦理掃黑除惡案件的意見和通知。(網上圖片)

四個關於辦理掃黑除惡案件的意見和通知分別是《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跨省異地執行刑罰的黑惡勢力罪犯坦白 檢舉構成自首 立功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通知》。

根據上述最後一個文件,將重點查辦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的7類案件:

-公職人員直接組織、領導、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件;

-公職人員包庇、縱容、支持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案件;

-公職人員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幫助黑惡勢力人員獲取公職或政治榮譽,侵佔國家和集體資金、資源、資產,破壞公平競爭秩序,或為黑惡勢力提供政策、項目、資金、金融信貸等支持幫助的案件;

-負有查禁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案件;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執行判決裁定失職或濫用職權、私放在押人員以及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生的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包庇、阻礙查處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以及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的案件;

-公職人員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辦案人員的案件。

而據中央紀委常委、國家監委委員、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崔鵬介紹說,「打傘破網」是下一步專項鬥爭的主攻方向。

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表示,這四個法律政策文件,主要是針對涉黑涉惡犯罪新動向,為解決執法辦案過程中法律規定不明確、法律適用不統一、依法嚴懲不精准等問題而制定出台。(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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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介紹,截至10月15日,全國依法打掉涉黑組織2421個、涉惡犯罪集團8365個、涉惡犯罪團夥29773個,破獲刑事案件298237件,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2232.9億元人民幣,提起公訴涉黑涉惡案件21632起129064人,一審判決13037件77564人、二審判決5305件39971人。

(央視新聞、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