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黑龍江省高院:故意傳播新冠病毒最高判死刑

撰文: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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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龍江省高院制發相關通知,通知表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最高可判死刑。

據環球網2月4日消息,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制發《關於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表示依法嚴懲疫情防控涉及的9類36種刑事犯罪,最嚴重可判死刑的包括3類犯罪。

其中在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裏提到,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判刑死刑。

在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裏提出,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最高判刑死刑。

在貪污、侵犯財產類犯罪裏,貪污、侵佔用於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款物或者挪用歸個人使用,構成犯罪的,最高判刑死刑。

此外幾類刑事罪行還包括危害國家安全類犯罪、擾亂公共秩序類犯罪、擾亂市場秩序類犯罪、瀆職類犯罪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