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裁決在即 中國外交部:加方應立即釋放孟晚舟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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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是否要從加拿大引渡至美國一案,裁決結果將於當地時間周三(27日)公布。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周二(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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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

記者再次追問稱,「你剛才表示加方應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如果加法院作出對孟不利裁決,中方是否會採取報復措施?」趙立堅則表示,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據悉,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5月21日宣布,將於5月27日上午11時公布孟晚舟案件中關於雙重犯罪問題的審判結果,詳細內容會發布在法院網站上。媒體記者也必須在11時之後才能發布結果。

卑詩省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將裁定,孟晚舟案是否符合雙重犯罪的標準。霍姆斯的決定會在5月27日9時通過郵件發送給孟晚舟的律師以及加拿大司法部長的律師。

據路透社報道,27日的判決是針對「雙重犯罪」指控,將確定孟晚舟的行為在她被捕時在加拿大和美國均屬於犯罪。孟晚舟的律師認為,加拿大不同於美國,在加方官員批准開始引渡程序時該國並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這意味着孟晚舟的被捕不符合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

温哥華的刑事辯護律師兼引渡問題專家Gary Botting表示,如果法官裁定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並不違法,那麼本案的其餘部分也就「死了」。「如果不符合雙重定罪標準,那她就可以回家了。不是用走的,而是飛回家。」

加拿大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在温哥華國際機場逮捕了正在那裏轉機的孟晚舟。美國司法部指控孟晚舟多次對匯豐銀行(HSBC)做出不實陳述,蓄意誤導這家銀行為華為與伊朗的非法交易提供服務,實質上是對銀行進行詐欺。

對於相關指控,孟晚舟律師此前強調,加拿大沒有針對在伊朗或與伊朗做生意的制裁或法律。同時,孟晚舟的律師指控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在逮捕孟晚舟的過程中濫用職權,侵犯了當事人的權利。

此外,中國政府和華為一直指控美國的引渡案是出於政治目的的行為,要求加拿大立即終止引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