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前路未知 美欲引渡孟晚舟需走七步

撰文:施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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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華當地時間5月27日上午11時,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就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一案做出判決,認為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引渡聆訊將繼續。這也意味着孟晚舟將在今年晚些時候面臨引渡去美國的訴訟。

按照加拿大法律,被引渡者受到指控的行為不僅要違反引渡國法律,在加拿大也必須構成犯罪,否則不會被引渡到美國。

雖然法庭已經判決孟晚舟違反了加拿大法律,但是否會被引渡還是未知數。美國希望引渡孟晚舟,在目前來看仍遙遙無期。

2019年12月1日,孟晚舟罕見地發表了一封公開信稱,「忙碌把時光縮短,苦難把歲月拉長。」

孟晚舟所說的「苦難」是指,2018年12月1日,她在温哥華機場被加拿大皇家騎警拘押。雖然,孟晚舟10天后即獲得保釋,住進了她此前在加拿大購置的千萬豪宅之中,她也被戴上了「腳鐐」(配備GPS追蹤系統),無法自由行動。

此前,關於孟晚舟一案,不少專業人士均分析稱,可能需要經過三年五載。孟晚舟已經被扣留在加拿大543天,她還要繼續被扣留多久,仍是未知數。

對孟晚舟而言,前方的路仍然未知。按照法院此前公布的流程,如今,被裁決「雙重犯罪」成立的孟晚舟,或許只能寄望於6月開始的第二階段聆訊。在這一過程中,加拿大警方「是否濫用引渡權」,或將對孟晚舟最終是否被引渡,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此外,根據加拿大司法部2019年3月1日宣布啟動對孟晚舟一案的引渡程序後,司法部方面提供的關於引渡程序的事實簡要圖,引渡過程一共分為以下七個步驟:

臨時性逮捕:在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皇家騎警與邊境事務局官員已經將孟晚舟逮捕。這一步驟已經完成。不過在隨後的引渡庭審階段,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又針對皇家騎警與邊境事務局方面進行起訴,宣稱他們侵犯了孟晚舟的憲法權利。

在限定時間內,引渡申請國需要完成申請:在2019年1月,美國方面正式向加拿大申請引渡孟晚舟。這一步驟也已經完成。

司法部決議:司法部在3月1日決定開始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

設立引渡的法院庭審日期:目前,引渡庭審已經開始。

引渡庭審:最終,引渡案件法官將會決定,是否繼續涉及被吿的引渡程序。在初審裁決後,被吿也可以針對審判結果上訴,並最高可以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如果引渡案的審理結果被裁定成可以引渡,那麼加拿大司法部長需要決定,是否繼續引渡程序。

如果最終司法部長決定引渡、並且所有的司法複議全部完成,那麼孟晚舟將會被最終引渡。

孟晚舟案主要時間線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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