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法》草案允許使用武器 日媒憂釣魚島周邊漁船或受影響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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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海警法》,相關草案全文已在周四(5日)公開。其中草案第19條列明海警可動用武器,並且第六章「警械和武器使用」有列明使用武器的範圍。
有日本媒體指出,外界擔心海警法制定後,中國海警船會對在釣魚島周邊海域作業的日本漁船造成影響。

《海警法》草案列明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亦屬於中國管轄海域範圍內。第19條列明,「國家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在海上正在受到外國組織、個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時,海警機構有權依據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採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內的一切必要措施當場制止侵害、排除危險」。

至於第六章「警械和武器使用」,在第43條就列明海警可在特定情況下使用手持武器,其中有「外國船舶進入我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拒不服從海警機構工作人員停船指令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絕接受登臨、檢查,使用其他措施不足以制止違法行為」。該章第45條更稱,海警依法使用武器,在來不及警告時亦可直接使用武器。

對於中國《海警法》草案的內容,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同日的記者會上回應稱日方一貫做法是不會一一評論,但強調繼續高度注視包括《海警法》在內的中國海警的動向。

不過,日本放送協會(NHK)的報道就稱,中國海警船近期反覆進入有主權爭議的釣魚島海域,並且尾隨追蹤日本漁船。報道指,中國已將海警局列入「軍隊管轄下的武裝警察部隊編制」,為其引進大型船隻,今後有可能進一步加強海上活動。

共同社的報道更直接指出,中國主張擁有釣魚島主權,在其周邊海域作業的日本漁船,未來恐怕會成為該法的實施對象。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