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帶有歧視 中證監:反對證券監管政治化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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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當地時間周三(2日)一致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The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該法案被指限制中概股上市,在眾議院表決通過後,將送交白宮待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簽署立法生效。
中國證監會周五(4日)回應稱,上述法案具有明顯的歧視性,堅決反對將證券監管政治化的做法。中證監重申,希望通過對話解決中美分歧。

中證監表示,該法案對外國發行人提出的額外披露要求,包括證明自身不被外國政府所有或控制,披露董事會共產黨官員姓名、共產黨黨章是否寫入公司章程等,具有明顯的歧視性,均非基於證券監管的專業考慮。

中證監稱,堅決反對這種將證券監管政治化的做法。以這些規定強制中國公司從美國證券市場退市,將對美國投資者利益乃至全球投資者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圖為7月13日,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Getty)

中證監又指出,美國監管機構暫時不能檢查為在美上市中國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中國會計師事務所,是跨境監管合作領域的問題,應當通過加強雙邊監管合作加以解決。中方對通過對話和合作解決美方關切始終秉持開放態度,期待雙方監管機構通過對話解決分歧,共同為跨境上市企業營造良好的監管環境。

據了解,《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公司是否由外國政府持有或控制,並合乎美國法規,否則將被除牌,禁止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及納斯達克交易所進行交易。有關法案被指主要針對中國。法案也規定,如果外國公司連續三年未能通過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將禁止在美國任何交易所上市。

法案獲得共和黨及民主黨普遍支持。白宮未透露特朗普的取向,但外界預期特朗普不會行使否決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