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了嗎」侵權「餓了麼」 法院判其立即更名兼賠1萬人民幣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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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一家名為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稱餓了嗎)的企業對在線外賣平台「餓了麼」構成侵權,被判立即變更其企業名稱及賠償1萬元人民幣的合理費用。

餓了麼於2008年由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稱拉扎斯)創立,業務包括在線外賣、新零售、即時配送和餐飲供應鍊等。該公司稱,經過多年的使用和宣傳,餓了麼的系列商標已在餐飲服務領域獲得了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該案詳情。(網上圖片)

法院指,拉扎斯發現有公司將與餓了麼商標高度近似的「餓了嗎」作為字號進行了企業名稱登記,具有攀附商譽的主觀惡意,並造成了公眾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據天眼查APP顯示,成立於2016年12月23日的餓了嗎屬於商務服務業,經營範圍包括餐飲管理、銷售工藝品、食用農產品、日用品、電子產品、機械設備等。

庭審期間,餓了嗎稱企業名稱是依法核准註冊,且註冊後公司並未實際經營,而且兩間公司最後一字的讀音、字形均不同,不構成近似,故請求駁回拉扎斯的全部訴訟請求。然而法院進一步發現,餓了嗎法定代表人單立軍擔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企業名稱含有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標識,如「花旗」、「渣打」、「阿里雲」等。對此單立軍並未作合理解釋,僅表示上述公司均未實際經營,其也並未實際出資。

案件於去年5月29日宣判,法院認為,案中系列商標註冊在先,被告字號的字形、讀音和含義與原告相比,均極為相近,應當認定為近似標識;被告以「餓了嗎」作為字號登記註冊企業名稱,具明顯主觀惡意,客觀上容易產生市場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

餓了嗎最終在去年11月改名為北京御膳房主食廚房有限公司。(網上圖片)

最終,餓了嗎被判於判決生效之日立即變更其企業名稱,新名稱不得含有與「餓了麼」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同時須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拉扎斯合理費用。內媒發現,餓了嗎其後更名為餓不餓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去年11月19日又改名為北京御膳房主食廚房有限公司。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