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蒼溪縣5人偷越國邊境 帶來疫情輸入風險被行政處罰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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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四川省蒼溪縣宣傳部官方微信公眾號「蒼溪發布」周日(10日)消息,蒼溪縣居民張某某、李某某、杜某某、趙某某、江某等5人,結夥或單獨偷越國(邊)境,帶來境外疫情輸入風險,被邊防機關查獲並依法行政處罰,同步按要求開展了集中隔離醫學檢測,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根據內地刑法規定,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包括「在境外實施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的」、「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國(邊)境的」、「偷渡時對邊防、公安人員等使用暴力相威脅的」、「介紹、引誘多人一起偷渡的」、「在偷越國(邊)境過程中有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等情形。

而非屬情節嚴重的偷越國(邊)境行為,一般不以犯罪論處,而是給予治安行政處罰或者批評教育,使其改正。這些情況包括邊民、漁民為探親訪友、趕集、過境作業等原因偶爾非法出入國(邊)境;為貪圖省事而非法出入國(邊)境;以及因聽信他人唆使、不知道偷越圍(邊)境是違法行為而偷越國(邊)境;在國(邊)境地區誤出誤入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