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濫用職權 國家體育總局原局長苟仲文被提起公訴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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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茍仲文利用擔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書記,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茍仲文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苟仲文。(視覺中國)

公開簡歷顯示,茍仲文生於1957年6月,早期在原國家信息產業部工作,歷任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原國家信息產業部副部長等職。2008年,茍仲文調任北京市副市長,任該職5年後,於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書記、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同時兼任北京市委黨校校長、北京行政學院院長。

2016年4月,茍仲文任北京市委副書記,半年後調任國家體育總局,2022年7月29日消息,茍仲文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後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2024年5月30日消息,茍仲文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