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未憑處方售藥致4名中學生身體不適 遭市監局罰1萬元
據信用中國信息顯示,近日,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雲南文山州麻栗坡縣楊萬鄉連鎖店向當地一學生出售一盒治療癲癇的藥物,4名學生服用後,1人出現「卡馬西平中毒」症狀,其餘3人均出現不適症狀。該連鎖店最終被市監局罰款一萬元(人民幣.下同)。
公開資料顯示,「卡馬西平片」是處方藥,藥理作用表現為抗驚厥和抗癲癇、抗神經性疼痛、抗躁狂—抑鬱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狀。過量服用會出現嗜睡、昏迷、共濟失調、運動障礙、休克等嚴重中毒症狀,目前無特殊解毒藥物,主要通過洗胃、給予活性炭或輕瀉藥、利尿、透析等對症治療。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載明,2月4日,當事人所屬集團公司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當事人配送兩盒「卡馬西平片」,以每盒29.90元的價格擺放在其經營場所處方藥銷售區對外進行銷售。3月4日,麻栗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核查時止,當事人未核實3月2日15時43分19秒至15時49分32秒這個時間段內到其店內購藥的兩名女孩身份證、未按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規定,向其中一名女孩田樺銷售了一盒處方藥「卡馬西平片」。
事後經調查,田樺被核實為麻栗坡縣某中學的學生,其於3月2日到當事人處購買了一盒處方藥「卡馬西平片」後,交給該校同班的吳欣。吳欣邀約另外三名同班的學生宋丹、李夢、張琴共同服用,之後吳欣出現「卡馬西平中毒」症狀,其餘三人出現不適症狀。因當事人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卡馬西平片」一盒與上述四名學生服用了該藥品出現「卡馬西平中毒」等症狀具有因果關係,故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造成了危害後果。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顯示,四名學生經治療後出院,其間產生的治療費共6142.13元,由麻栗坡縣某中學教師墊付5777.06元、出事的學生家長墊付365.07元。當事人於3月12日對張某某等四名學生在醫院治療期間產生的費用共計6142.13元進行補償,轉賬至麻栗坡縣某中學,再由該學校轉交給墊付人。
麻栗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行為違反《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藥品零售企業應當遵守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保留不少於五年。」的規定,屬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行為。
根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藥品零售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一)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決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