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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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該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置換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新發放貸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機構與借款人自主協商確定,但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的加點幅度,不得低於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新發放的貸款只能用於償還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仍納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管理。

通知指出,這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引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貸雙方有序調整最佳化資產負債,規範住房信貸市場秩序。

通知介紹,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通知指出,金融機構應嚴格落實相關監管要求,對借款人申請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等貸款的用途進行穿透式、實質性稽核,並明確提示風險。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利用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等違規置換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嚴肅處理存在上述行為的內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