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選舉委員會要求解散前進黨 指推動修改《冒犯君主法》違憲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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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道,泰國選舉委員會星期二(3月12日)要求憲法法院解散在泰國國會最大黨前進黨(Move Forward Party)。

1月31日,泰國憲法法院九司一致裁定,前進黨及前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2023年大選競選期間承諾修改刑法第112條(即《冒犯君主法》),是企圖推翻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民主制度,因此觸犯憲法第49條「無人可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條款。

這項裁決意味着選委會可根據《政黨法》第92條,在有充足證據認定某政黨的行為違反或企圖推翻君主立憲制後,提請憲法法院解散有關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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