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記者採訪反政府組織後被控 昂山素姬親信堅持拘捕合理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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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緬甸記者早前到反政府組織控制的地區,採訪該組織響應「國際禁毒日」舉辦的銷毀毒品活動後,在回程途中遭緬甸軍方拘捕。警方於周三(28日)指他們涉嫌支援反政府的違法組織,以《非法組織法》控告他們,事件惹來新聞組織不滿,並要求國家領袖制止對新聞自由的威脅。

緬甸3名記者被指涉嫌支援反政府組織被拘捕,當地媒體強調記者是為了報道,由德昂民族解放軍舉辦的銷毀毒品活動,才前往由TNLA所控制的地區,圖為德昂民族解放軍在2014年銷毀毒品。(視覺中國)

3名記者被指因支援反政府組織而被捕,緬甸軍方周一(26日)發聲明指,轄下軍隊在連接南散(Namsan)及昔卜(Thibaw)的道路上拘捕了7人,當中包括3名記者。被捕的記者分別是任職於當地媒體緬甸民主之聲(Democratic Voice of Burma)的埃乃(Aye Naing)及帕耶博恩乃(Paye Bone Naing),和新聞網站Irrawaddy的記者拉维文(Lawi Weng)。

警察副督察覺敏(Kyaw Min)指,警方於周三(28日)落案以《非法組織法》(Unlawful Associations Act)向3名記者提出起訴,覺敏指在控訴書上寫道「被拘留人士與被政府界定為非法的組織有所連繫,根據控訴書內的事實,我們以《非法組織法》控告他們」。

該法例禁止民眾與非法組織會面、從組織收受及獲取援助,若被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在昂山素姬去年重新得到權力之前,前軍政府經常利用此法例去打擊異見人士和記者。

3名緬甸記者(右起)埃乃、帕耶博恩乃和拉维文早前到反政府組織控制的地區進行採訪,在回程途中遭緬甸軍方拘捕。(網上圖片)

傳媒去信政府 求停止威脅新聞自由

緬甸民主之聲和Irrawaddy均表示,該3名記者是為了報道德昂民族解放軍(Ta'ang National Liberation Army,TNLA)銷毀毒品的活動,才前往由TNLA所控制的地區。

有逾20個記者組織及新聞機構對軍方做法表示不滿,在周二(27日)向緬甸總統廷覺和國家顧問兼外長昂山素姬等人發公開信,要求釋放被捕記者,以及撤銷他們的控罪,他們在信中指「記者前往事發地點進行採訪,這並非叛國」,他們要求當局停止對新聞自由的威脅。

「政府拘捕合理 現時無意修法」

對於這指控,昂山素姬親信、全國民主聯盟發言人溫登(Win Htein)表示不認同,並肯定政府拘捕行動是合理。他表示,被捕記者與這些組織接觸肯定是犯了法。軍方與TNLA仍未停火是有問題,但政府一定要採取一些行動。溫登本人以往亦曾受《非法組織法》迫害,被拘禁接近20年,亦曾坐過政治監,但他本人現時不支持修訂被受非議的《非法組織法》,溫登表示:「現時取得和平比修訂這(《非法組織法》)法例來得更重要。

緬甸軍方與民族武裝部隊TNLA仍未達成停火協議,兩者之間衝突不斷,當地當地媒體報道,自軍方在6月20日發現TNLA的訓練營地後,雙方爆發了5次衝突,報道引述軍方指,「數名軍方官員及士兵被殺,部份士兵受傷,並且發現4具敵軍士兵屍體。」

(緬甸時報/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