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少女Facebook直播跳橋 的士司機收錢揸機拍攝 或面臨刑事檢控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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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一名18歲少女因不堪與男友分手的打擊,周二(2日)凌晨2時在拉瑪八世大橋(Rama VIII Bridge)跳下,墜入湄南河(Chao Phraya River)中。警方尚未找到她。負責幫她舉機拍攝直播的司機被指見死不救,備受輿論攻擊。

女子登上一輛電單車的士,指示司機前往大橋讓她喝酒。她付他500泰銖(約121港元),要求他協助拍攝,期間她擺出各種姿勢拍照,也坐到橋的欄杆上。

情況後來出現戲劇性變化,女子開始唱關於分手的歌,後來更跨出大橋欄杆墮下。司機被這一幕嚇得目瞪口呆,立即停止直播。惟他趨前向下一望,只見她落水後掙扎了幾下,便自水面消失。

事發後警方展開調查,確認跳橋者名為妮提婭,來自拉廊府(Ranong)。警員在橋上找到她的手機、身份證和一些物品。警方在觀看現場閉路攝錄鏡頭拍下的片段後確認,女子是自行跳下去的。

泰國一名少女周二(12月2日)在曼谷拉瑪八世大橋跳橋自殺,事前曾付錢讓電單車的士司機舉機做Facebook Live。女子墮橋後一直失蹤,司機則承受輿論指摘,指他見死不救。惟司機自稱事前不知女子有意尋短。(視覺中國)

警方聯絡上失蹤女子的叔叔,後者指女子兩年前離開位於拉廊府的家鄉。家人也不知她在曼谷的住處,只知她有一位從事電腦相關工作的男朋友。

當時負責拍攝的司機Pataradanai Noomsrinart對警方供稱,事前不知女子有意跳橋,他以為女子付他錢做Facebook Live,是想記錄橋上的環境氣氛。

檢察官辦公室副發言人Kosolwat Indaruchanyong稱,任何拍攝他人自殺過程者,將面臨刑事檢控。根據泰國刑法第374條,司機可能被判入獄一個月或被罰款1萬泰銖(約2,422港元)。

網上也有不少譴責司機的言論。有人留言回應事件,指他見死不救。有人評論說,阻止他人做出危害自身的事,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做的,司機看到女子坐到欄杆上、又在聽傷心的歌時便應將她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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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報/曼谷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