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欲歐洲公民居留權延至過渡期? 文翠珊:脫歐前後抵英有分別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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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與歐盟就歐洲公民的居英權再次出現分歧。歐盟曾表示在英國脫歐後2年的過渡期內,歐洲公民都應該取得全面的居留權,不過文翠珊則指,在脫歐前後到英國的歐洲公民明顯有分別,意味她希望把歐洲公民目前的居英權維持至2019年3月。

英國脫歐日定於英國時間2019年3月29日晚上11時,不過在此之後的21個月脫歐過渡期內,歐洲公民的居英權究竟能否維持不變,英國與歐盟都出現分歧。

歐盟早前在比利時布魯塞爾通過新指令,讓英國可維持現狀至2020年12月31日為止,換言之英國會有21個月過渡期,英國在這期限需遵守歐盟法律,亦要保持歐洲公民自由流動及留英權利。

英國與歐盟對於在脫歐過渡期內,歐洲公民的居英權是否維持不變出現分歧。(路透社)

不過文翠珊對歐洲公民的居英權則有不同立場,她在訪華期間向記者指,「當英國仍然是歐盟成員之一時,來到英國的人抱有一些期望,他們作出了影響一生的決定,並抱有一定期望。」

不過她指在脫歐後抵英的人卻很清楚英國不再是歐盟成員,「雖然仍可以討論過渡期的細節,但我肯定,那些在我們脫歐前來到的人,與那些知道英國不再是歐盟成員的人,是有分別的。」她這番話意味在明年3月之後才到英國的歐洲公民,可能會有不同的居英權利。

(路透社/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