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通過新法案 所有成年人自動成為器官捐贈者 除非表明立場

撰文:莫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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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上議院周二(13日)以38票對36票通過新法案,規定所有年滿18歲的公民若未有提出反對,將自動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預計2020年7月正式生效。

新法案由民主66黨(D66)提出,規定成年人若沒有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當局便去信詢問他們是否希望死後捐贈器官,他們可以回答「是」、「否」或「由特定的人或親屬決定」。假如第二封郵件寄出後仍未回覆,將自動列入捐贈名單,但當事人可隨時修改意願。

該法案2017年引起不少爭議,最後僅以一票之差獲下議院通過,支持者認為荷蘭一直面對器官捐贈短缺,實施法案後將大大增加器官捐贈者人數,但批評者指政府不應干涉公民的身後事。負責起草法案的議員迪克斯特拉(Pia Dijkstra)指,為平息爭議修改了部分條文,包括捐贈前醫護人員必須先諮詢其親屬。

目前荷蘭約有40%公民已登記為器官捐贈者,2016年上半年約有57人在等候器官期間死亡。兩年前一項民調顯示,逾60%的荷蘭成年人支持該法案。(VCG)

比利時、西班牙等地亦採用「預設默許」(opt-out)器官捐贈制度。荷蘭腎臟基金會(Dutch Kidney Foundation)形容新例對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而言是一次真正的突破,研究顯示其他國家實行相似制度後,器官捐贈人數大增。

目前,香港實行「自願捐贈」(opt-in)機制,鑑於華人「保留全屍」的傳統觀念,香港的器官捐贈比例一直偏低,在2015 年,香港每一百萬人中僅有5.8人死後捐出器官,屬世界上最低的器官捐贈比率之一。政府早前建議將器官捐贈機制,由現時的「自願捐贈」改為「預設默許」,但前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承認目前「預設默許」制度仍存在很大爭議,需要長時間醞釀、討論及諮詢才能推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