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州參議院通過 教師受訓132小時可攜槍進校惹爭議

撰文:許懿安 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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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佛羅里達州2月14日發生導致17人死亡的校園槍擊案後,國內要求收緊槍管聲音不絕。佛州參議院周一(5日)通過法案,容許曾受訓132小時的教師帶槍進校。部分議員、家長,甚至親歷慘劇的佛州瑪喬里斯通曼道格拉斯中學的老師都表示反對。

佛州瑪喬里斯通曼道格拉斯中學(Marjory Stoneman Douglas High School)2月14日發生校園槍擊案,17名師生死亡。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同月21日與槍擊案生還者會面時表示,全國學校的老師也應攜槍,用於保護學生。佛州參眾兩院為回應事件,兩個委員會提出涵蓋全州的新法案,包括允許經訓練的教師攜槍入校。州參議院周一(5日)表決,讓法案在20票贊成、18票反對中過關。

法案將購槍者年齡由18歲提高至21歲、禁售撞火槍托,以及就大部分槍械新增3天等待期。等待期的意義在於,讓那些因一時怒火中燒而買槍的人冷靜下來,他們要等3天期滿才能領取槍械。然而法案沒有直接禁止擁槍,部分議員、家長及學生對此不滿。

法案另一爭議點,是允許教師在接受過132小時訓練、通過背景、藥物及心理審查後,在當地警長辦公室宣誓,成為集教師與警員身份於一身的人,之後可攜槍進入校園。曾參加美國陸軍初級後備軍訓練團項目(U.S. Army Junior Reserve Officers' Training Corps),或是曾為美軍或警員者可豁免攜槍。不過當局並非強制所有學校參加計劃,校董會或校監可自行決定是否「去馬」。縱然如此,不止部分議員、家長及學生不同意,就連經歷過慘劇瑪喬里斯通曼道格拉斯中學的教師都反對。

它雖已獲得州參議院通過,但州眾議院尚未就此展開討論及表決通過。法案即使在州眾議院過關,還需州長簽字後才能生效。佛州州長斯科特(Rick Scott)3月1日已再度重申,反對教師在校內持槍。他最終會否簽署讓法案生效,備受各界關注。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