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公布修憲案內容 總統任期改4年可連任 惟不適用於文在寅

撰文:莫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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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周四(22日)公布修改憲法諮詢方案內容,包括規定總統任期4年、可連任一次,但該條文對現任總統文在寅並不適用。

韓國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官曹國表示,韓國在1987年修改憲法時採用任期5年、不可連任的總統制,是由於當時韓國經歷長期軍事獨裁,如今韓國通過燭光革命開啟新時代,國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強大,引進任期4年、可連任的總統制的時機已成熟。曹國又強調,根據現行憲法規定,修憲後該條款對現任總統文在寅並不適用。

韓國青瓦台政務企劃秘書陳聲准周一(19日)稱,文在寅力爭3月26日提交修改憲法諮詢方案,將總統任期下調為四年,但可連任一次,並將「釜馬抗爭」、「5・18光州民主化運動」以及「6・10民主抗爭」3大韓國民主化運動理念寫入憲法序言。圖為文在寅3月13日於青瓦台主持國務會議。(視覺中國)

韓國現行憲法規定總統全民直選制,任期五年且不得連任。外界質疑文在寅為長期執政鋪路,更批評總統四年連任制是「帝王式總統制」,若成功修憲,他再連續兩次大選中獲勝的話,最長可以達到13年的執政時間。文在寅表示,他本人不尋求連任,會慎重推進修憲。

(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