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胞妹限期前為姐提出上訴 妹夫角逐市長冀為大姊平反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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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上周五(6日)裁定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收受賄款、濫用職權等16項罪成,判監24年,罰款180億韓圜(約1.3億港元),惟朴槿惠仍未表態是否上訴。
一直被傳與朴槿惠不和的胞妹朴槿令,就在13日上訴期限屆滿前,向法院遞交上訴狀。

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即使未經被告同意,被告的配偶、直系親屬、兄弟姐妹,或辯護律師都可以提出上訴,但如果被告明確反對上訴,上訴將無效。消息指,兩姐妹暫時未有聯絡。檢察方早前就不滿量刑過輕,在11日已提出上訴。

分析相信朴槿惠會放棄上訴,因為二審的判決可能會對她不利,未知朴槿令為姐上訴的動機為何。另外,朴槿令的丈夫申東旭在12日宣布,要在6月的地方選舉角逐龜尾市龟尾市市長之位,聲言要讓朴槿惠無罪釋放。龜尾市為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父親朴正熙的出生地。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