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憲法機構提議案 男性奉旨打女人 可輕力不可大力

撰文:甄梓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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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伊斯蘭教義理事會」(Council of Islamic Ideology)上周四(5月26日)提出一項新議案,建議立法允許巴基斯坦男性輕打女性,作為紀律懲處方法。

「伊斯蘭教義理事會」主席謝蘭(Maulana Muhammad Khan Sherani)建議立法,批准巴基斯坦男性輕力打女人。(Getty Image)

「伊斯蘭教義理事會」上周四提交一份長達75頁的建議書,要求批准巴基斯坦男性可輕力打女人,但禁止男性大力虐打女性。當地傳媒引述建議書的內容表示,「若妻子違抗丈夫的命令,以及妻子拒絕按照丈夫的要求裝扮自己,丈夫應有權輕力打他的妻子。另外,若妻子沒有充分宗教理由,拒絕與丈夫進行性行為,或她們在性行為及經期後沒有洗澡,丈夫都有權輕打其妻。」

建議書表明,任何巴基斯坦女性拒絕戴上希賈布(hijab),即穆斯林婦女所穿的頭巾、與陌生人接觸、說話太大聲、未經丈夫許可而給予其他人金錢,丈夫在這些情況下獲准輕打妻子,作為訓示。建議書亦提倡,禁止女性參與戰爭活動,但允許她們從政及任職法官。婦女必須問准丈夫的意見,才能服用避孕藥控制生育,反映巴基斯坦對女性限制多多,女性地位長期低落。

男權當道 巴基斯坦女性地位低

「伊斯蘭教義理事會」是巴基斯坦的憲法機構,成立於1962年,專責就宗教事務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見,議案現階段仍在商討,尚未獲國會投票通過。有分析指,理事會提出立法建議是針對巴基斯坦旁遮普省(Punjab)議會去年通過婦女保護法令(Protection of Women Against Violence Bill),當局批評這項法令違反伊斯蘭教義,因此必須重新立法,限制當地女性的權利。

根據聯合國性別不平等指數顯示,在188個國家中,巴基斯坦排名147位,該國女性的健康狀況、教育程度、政治參與度及經濟地位均處於較低水平。

(CNN/獨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