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印度人遇車禍「見死不救」 不完善制度嚇跑路人

撰文:羅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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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2011年在廣東佛山市發生的「小悅悅事件」嗎?2歲女童王悅被車撞倒及輾過,7分鐘內18人路過,統統視若無睹,不少人認為這反映中國人的民族劣根性 。可是,見死不救的現象在印度社會原來也是常態,不是中國獨有。與其將之歸咎為民族性導致的問題,不完善的制度更值得深思。

有調查發現,74%印度人不傾向幫助交通意外的傷者。(Getty Images)

2013年,印度北部齋浦爾(Jaipur) 發生翻版「小悅悅事件」,一名男子Kanhaiya Lal在公路上駕駛電單車,載着26歲妻子、10個月大的女兒及4歲兒子,突然遭一輛貨車撞倒,妻女身受重傷。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男子乞求援手長達40分鐘卻無人出手相救,妻女最終喪命。事件觸發印度全國熱議,媒體紛紛以「麻木不仁的新低點」、「人性死去的一天」來形容事件。

saveLIFE基金會創辦人蒂瓦里(Piyush Tewari)。(網上圖片)

蒂瓦里(Piyush Tewari)是一名交通安全的倡導者,在他眼中,事件的原因並非印度人民缺乏同情心,而是整個制度對交通意外的受害者相當不利。10年前,蒂瓦里17歲的堂弟從學校回家時在路上遭車輛撞倒,他失血過多最終身亡。「很多人停下來,但沒有人幫忙。」蒂瓦里說,自此他希望帶來改變。

他發現,見死不救的事件在印度全國持續不斷,路人明明可以伸出援手,卻置之不理。他成立的組織SaveLIFE基金會的一項調查發現,有74%印度人不傾向幫助意外受害者,不論是獨自協助還是與旁人一起協助。「最重要的原因,是來自警察的威嚇。很多時候,如果你協助某人,警察會假設你是因為出於罪疚。」蒂瓦里稱。

除了害怕被警察誤會,印度人還擔心自己會成為目擊證人,上庭作證──印度的司法程序向來被指效率極低,假若他們成為證人,就會受困於漫長的審訊過程。另外,他們亦擔心,如果他們協助將交通意外的傷者送入醫院,他們有可能要自掏腰包,替傷者付出治療費用。

SaveLIFE曾向印度最高法院提出訴訟,為願意協助的旁觀者提供法律保障。1年前,SaveLIFE的行動取得突破,最高法院發出一系列相關指引,當中包括︰當有撞車事故發生,人們可匿名致電緊急服務;旁觀者可免受刑事責任;當旁觀者將傷者送到醫院時,醫院不可向他們要求收取費用。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