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青瓦台回應「朝鮮非國家」爭議:難以從法律上界定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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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青瓦台發言人金宜謙周四(25日)在記者會上回應有關「朝鮮非國家」的言論,指出要從法律上界定朝鮮是否國家並不簡單。

韓聯社引述金宜謙指出,從《憲法》及《國家安全法》角度看,韓朝並非國家與國家的關係,而依照聯合國及國際法的角度看,則承認朝鮮為一個國家,因此如何從法律上界定並不簡單。

他指出,因應上述情況,青瓦台當局2005年就頒布《關於韓朝關係發展的法律》,將兩國關係界定為特殊關係。他表示,周三提及「朝鮮非國家」的言論值是針對《憲法》所界定的朝鮮地位。

金宜謙周三時強調,過去70多年的南北關係不能以法理爭論下結論,重點是為了讓韓朝關係走向和解、和平與繁榮之路。他呼籲國會應發揮作用,認真處理《板門店宣言》批准案。

有記者問及年內簽署終戰宣言及其發表方式,金宜謙表示,在籌備第二次「特金會」的多個會談尚未舉行下,難以具體談及發表方式。

(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