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3警槍殺少年判刑20至40年 杜特爾特「掃毒戰」第一例

撰文: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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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3名警察執行掃毒任務期間,槍殺一名17歲高中少年。當地法院周四(29日)裁定3人謀殺罪成,處以最高刑罰監禁40年。這是總統杜特爾特(Rodrigo Duterte)發起「緝毒戰」2多以來,首次有執法人員被定罪。

法庭指3名被告於2017年8月在馬尼拉一條黑暗小巷殺害少年桑托斯(Kian Delos Santos),判處無期徒刑(Reclusion Perpetua),或監禁介乎20至40年。在菲律賓,無期徒刑的刑期至少是20年。

判詞指出,警察「先開槍、後思考的態度,永遠不會在文明社會獲支持。殺人或謀殺從來不是執法的功能之一。」

當地警方展開29個月血腥掃毒行動以來,已經接近5000人死亡。人權組織批評當局未審先處決疑犯的做法。警方否認是法外殺人,辯稱是出於自衛。判決之後,警方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判。

杜特爾特曾威脅要殺死癮君子和毒犯,並聲言會讓「屠殺」罪犯的警察升職。但這次他就改口風,其發言人表示今次案件明顯是謀殺,強調總統不會容忍。

案中遇害的桑托斯當時被發現陳屍在住所附近。警方指他涉毒拒捕,但家人指全家都沒有人染指毒品。現場閉路電視片段拍得,桑托斯被兩名警員架走,不久就傳出槍聲,與疑犯被指拒捕的說法相左。桑托斯之死後來觸發大批人上街示威,要求總統停止濫殺行為。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