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被捕】疑華府高層主導 即使影響中美談判白宮仍撐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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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CFO)、公司創辦人任正非的女兒孟晚舟(Wanzhou Meng)上周六(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時,由加拿大當局代美國拘捕,或面臨引渡至美國受審。
究竟美國的引渡條約是如何運作?孟晚舟有機會逃過引渡的命運嗎?

美國聯邦或州檢察官必須透過司法部的國際事務辦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提出引渡要求。當局會負責與外國相關部門協調。國際刑事辯護律師麥克納布(Douglas McNabb)指,孟晚舟為中國公民,加上父親有權勢,因此推測今次是由美國政府高層提出引渡孟晚舟。彭博社(Bloomberg)引述消息人士指,即使有機會影響中美貿易談判,白宮仍支持引渡孟晚舟。

美國與逾100個國家簽訂引渡條約,包括加拿大。各國條約或有不同,而根據美加之間的條約,引渡對象所涉嫌犯下的罪行必須為兩國共通罪行。加國當局收到請求後,將由法院決定是否有足夠相關證據,並由司法部長下達正式命令。

部分國家未有與美國簽訂引渡條約,如中國、俄羅斯和沙特阿拉伯。如美國希望從這些國家引渡嫌犯,便需要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發出紅色通緝令。

美國當局提出引渡請求時,通常需要列出檢控罪名和相關證據。被告面臨引渡時,可以提出抗辯理由,例如若接受引渡後有關權利將受損。在正式引渡前,有關法律訴訟有機會長達數月甚至數年。

(路透社/彭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