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維持判決 禁止政府資助採購華為設備

撰文:楊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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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6月18日駁回華為的訴訟,維持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禁止鄉郊地區的電訊商使用聯邦資金採購華為設備的決定。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頒下長達60頁的判詞,指審核電訊網絡安全風險是FCC的責任,否定華為指控FCC在評估公司的設備對美國電訊網絡基建是否威脅國家安全一事上,缺乏專門知識的說法。

判決指,FCC有權及能力發出禁令,阻止獲電訊普遍服務基金(Universal Service Fund,USF)資助的機構購買可能損害國家安全企業的設備或服務。

FCC在2019年下令禁止動用USF的資金用於華為或中興的設備,華為在2019年11月入稟位於新奧爾良(New Orelans)的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指控當局的決定是出於政治考慮,而且認為FCC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