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商生意對象倘在俄羅斯不友好國家和地區名單 俄企須先申請

撰文: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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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媒3月7日稱,俄羅斯已批准「不友好國家和地區」名單。根據俄羅斯財政部新聞處稱,俄羅斯公司今後想與名單上國家或地區做生意,須申請審批。

俄財政部新聞處7日稱,俄企倘若想與名單上的國家做生意,交易須得到政府控制外國在俄聯邦投資委員會(Government Commission for the Control of Foreign Investment)許可。委員會有來自央行及總統府的代表。

根據俄總理米舒斯京(Mikhail Mishustin)簽署生效的法案:

有關方面須提交申請人全面的資料,包括公司實益擁有權(beneficial ownership)的資料。當局基於收到的文件進行分析,以及檢視這份未來協議的性質,之後會決定是批准或拒絕它執行。俄財政部新聞處在文中強調,此舉主要目的是確保在面對外部制裁壓力時本國金融穩定。

韓聯社7日稱,俄羅斯將韓國、美國、英國、澳洲、日本、歐盟成員國、加拿大、新西蘭、挪威、新加坡、台灣、烏克蘭列入「不友好國家和地區」名單。內文稱,預料俄羅斯將制裁名單上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實施外交限制。

圖為2017年9月29日,鏡頭下的俄羅斯克里姆林宮。(AP)

埃及新聞網站Sada El-Balad英文版3月6日稱,俄羅斯總統普京(Vladimir Putin,亦譯作普丁)3月5日頒布法令,要求政府在兩天內制定一份名單,並將對俄羅斯採取不友好措施的國家列入名單中。報道稱,法令規定,俄羅斯公司將有權以俄羅斯盧布向名單上國家的債權人償還債務。

俄羅斯2021年5月已推出「不友好國家」名單,並將美國和捷克列入名單中。俄方當時公布文件,禁止美國使領館聘用俄羅斯公民,並限制捷克駐俄使領館最多僱用19名俄羅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