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能源部長會議未就天然氣價格上限達成共識 延至下月討論

撰文:張顥庭
出版:更新:

歐盟能源部長11月25日召開特別會議,未能就天然氣設定上限機制達成共識,需延至12月中再度開會討論。

捷克工業及貿易部長西克拉(Jozef Sikela)會後表示,各國能源部長對天然氣限價水平存在重大分歧,會在12月13日再開會,希望就設定天然氣價格上限、聯合採購天然氣計劃,以及部署加速可再生能源等事項達成一致。

歐盟委員會22日提議,在明年1月起實施天然氣限價機制。機制會在歐洲市場天然氣價格波動滿足預設條件時啟動,將天然氣價格上限設在每兆瓦時275歐元(約2236港元)。

限價是基於荷蘭天然氣交易中心(TTF)期貨價格,當TTF觸及每百萬瓦時275歐元門檻長達2周,且現貨價格連續10個交易日超過液化天然氣(LNG)參考指標價差58歐元時,市場矯正機制就會啟動。

限價機制引起贊成及反對雙方的不滿,有外交官員會後指出, 贊成限價的國家認為條件難以觸發,啟動機制困難,反對者則憂慮機制或會破壞歐盟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