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針對外國買家「買樓禁令」1月1日起生效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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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元旦(1月1日)起,加拿大針對外國買家購買房產的禁令正式生效,並將持續兩年。

中新社報道,加拿大國會在2022年6月下旬通過一項「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禁止非加拿大人和非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在加拿大購買特定的住宅物業。

法案所指的住宅物業,是擁有最多三個住宅單元的獨立屋,以及半獨立屋或公寓樓住宅。但法案不禁止購買具有多個住宅單元的較大建築物。此外,度假屋等也不在禁令之列。

禁令對象包括非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登記在冊的印第安人的個人,未根據加拿大法律成立、未在加拿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等。

任何被判定違反該法案的外國買家,或故意協助外國買家違反該法案的人,均可被處以1萬加元(約5.7萬港元)的罰款,且法院可勒令違反法案的外國買家出售相關房屋。

禁令不適用於想要租房的非加拿大人。同時,外交官、難民,以及在加拿大學習、工作的部份臨時居民可獲得禁令豁免。

此禁令是加聯邦政府2022年4月向國會提交的年度預算案中,所提一系列紓解住房問題的措施之一。加政府認為,外國資金多年來持續進入加拿大住宅市場,加劇了民眾對溫哥華、多倫多等城市居住成本的擔憂,也加劇了對加拿大人在各地住房市場中被排擠出去的擔憂。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