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躍生命線】救護車違反交通規則點算 司機唔使負法律責任?

撰文:秦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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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馬德鐘、何廣沛、陳瀅、劉佩玥以及羅天宇等主演、以救護員為故事題材的無綫台慶劇《跳躍生命線》已踏入第三周。首10集的故事已經講述過不少救護的工作,成功提高觀眾對救護員的認識和興趣,收視理想平均達26.9點,口碑亦非常不俗!而自從由何廣沛飾演的卓家傑畢業後正式投身救護服務後,更經常因其衝動的個性令工作闖禍,充當反面教材向觀眾灌輸正確救護訊息。現實中,香港的救護車有一個「12分鐘內」抵達現場的承諾,而根據消防處的報告指出,2016年有95%的出勤均能夠達標。不過事與願違,《跳》劇卻出現一位阻礙救護車行駛的「劣質」巿民。

點擊下圖逐格睇呢位巿民有幾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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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員「必需」違反交通規則?

其實現實生活中,大部分市民都會對正在進很服務的救護車作出讓位的行為。不過礙於香港交通情況千變幻化,尤以城區街道更經常出現擠塞情況,由於救人是分秒必爭,救護車不時都有違反交通規例的「必需」,例如衝紅燈、超速、逆線行駛、快速切線等等行為。而在香港,「出動中」的救護車是容許在情況許可以下進行以上的行為,不過,若因為違反交通規例而發生「意外」,則需要當值司機負擔起法律責任。

救護車不時在馬路「違法」,但救人卻分秒必爭。(電視畫面)

救護車需負法律責任

例如,若救護車在出動中衝紅燈車死人的話,當值司機必需負上因為違反交通規例引致他人死亡的所有法律程序以及責任,至於定罪與否,則交由法庭裁決。在2010年,香港曾經發生過一宗救護車意外,在響號趕往救人途中,救護車疑切線爬頭撞向前面突然右轉的小巴,繼而失控越線鏟上對面行人路,撞倒一名菲律賓籍女途人。女傷者被撞開10米外重傷倒地,送院搶救性命垂危,救護車車長因危險駕駛被捕。

誰負責賠償?

救護車因為出動而發生意外,繼而承擔起法律責任,無疑會打擊士氣。不過,當值司機亦非「全權」負責。其實救護車撞傷途人的意外並不常發生,但救護車因衝紅燈或超速或超車所引致的小意外卻不時發生,例如與途車發生磨擦或碰撞、不慎損毀沿途建築物等等。當然,若涉及到駕駛者的責任需由司機承擔,例如扣分、吊鎖駕照等等,但凡出勤中的救護車涉及到任何「金錢」上的賠償,在證實為「合理違法」的情況下,消防處會承擔起賠償的責任。

救護員需盡快趕往案法現場,正如劇中不時出現的一句對白「我哋做救護,係想幫病人買時間,等佢有機會可以捱到去醫院」。

做救護員,駕駛執照是必需

其實每位救護員都必需具備駕駛執照,但入職受訓練前並非「必需」,每個符合資格的人都可以去應考救護員,但在畢業正式投入工作後,未有車牌的救護員必需在3年內成功獲得駕駛執照,否則,消防處有權不與該名救護員簽約。救護員為拯救生命在馬路上奔馳,更不時有被迫違法的「必需」,所以各位駕駛者應自律盡量去讓位予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