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回顧|娛圈官非一籮籮 周星馳楊明上庭最受關注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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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話「生不入官門」,睇劇睇電影經常有法庭戲份,飾演律師喺庭上振振有詞據理力爭,但現實生活中,2020年有唔少藝人都涉及唔同官司,當中周星馳一案更引起追星熱。

麥長青

有「麥包」之稱的藝人麥長青,聲稱2016年拍刻時被數人追數滋擾,從而失工作機會,因而向他認為指示滋擾事件的女商人追討賠償。(朱棨新攝)

麥長青(麥包)因妻子6年前涉投資炒賣iPhone受騙,結果捲入被追債糾紛,拍電視劇《愛.回家》時,更有大漢到將軍澳電視城向佢追債。麥包指事件令佢失去工作機會,更由男二淪為《Do姐有問題》嘉賓。麥包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止追債人作滋擾,並向涉嫌滋擾佢嘅人追討損失。據知索償款項達8百萬,而對方亦反向麥包追討款項。至9月28日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麥包向被告追討賠償敗訴,被告向麥追討款項亦同告失敗,頒令麥長青和被告需支付對方訟費。 (案件編號:HCA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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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覓雪李力持

盧覓雪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李力持誹謗。(盧覓雪Facebook圖片)

李力持於今年3月,涉嫌於Facebook上發布盧覓雪的相片兼聲稱對方與外籍男士的性愛片流出,但片段其實已是5年前舊聞,而當年盧覓雪亦已經作出澄清指片中人唔係自己,因此盧覓雪認為李力持發表虛構言論中傷自己。盧覓雪6月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李力持誹謗,並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及懲罰性賠償等,李力持於7月7日在私人Facebook帳號發聲明向盧覓雪道歉。(案件編號:DCCJ 294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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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

楊明今年8月涉嫌酒後駕駛,在山頂己仙峽道失事撞壆,之後被正式起訢「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等罪名。(資料圖片 / 陳永武攝)

楊明在今年8月8日涉嫌酒後駕駛,於港島半山馬己仙峽道失事撞向石壆。其後被正式起訴被控3項罪名,案件已於11月6日及12月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楊明喺女友莊思明陪同下出席聆訊,面對被控的三項罪名,楊明只認罪兩項,包括「不小心駕駛」以及「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而對於「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不認罪。鑑於案件要再作調查處理,所以將押後明年3月2日開審。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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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

周星馳連日來到高院作供惹混亂。(資料圖片)

星爺周星馳被舊愛于文鳳入稟追討投資物業「天比高」,與大埔比華利山豪宅等利潤分紅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二人喺11月時先後現身高等法院出席聆訊。庭上首次公開承認二人曾為戀人關係,于文鳳一方指當年協助星爺投資雖無簽約,但曾有口頭協議從周投資獲利中抽取10%分成,故星爺有責任履行協議,但周星馳一方則指佣金分成屬情侶關係之間饋贈。

于文鳳入稟追討投資物業「天比高」,與大埔比華利山豪宅等利潤分紅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資料圖片)

周星馳平日甚少公開露面,連續三日親自上庭引來追訪更有粉絲追星,有粉絲手持《西遊·伏妖篇》戲票索得簽名。星爺又不改幽默爆出唔少金句,好似被問覺得高院如何,便笑言︰「舊啲囉,係咪要裝修吓」,又曾經喺26號星爺離開法院發生意外,場面太混亂有記者跌倒受傷。

最終12月23日法官頒下判詞,裁定于文鳳敗訴,于文鳳須向周星馳支付訟費。(案件編號: HCA 1584/12、1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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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恆

被告周永恆在妻子陪同下到法庭。(李慧娜攝)

周永恒2019年12月10日凌晨時份,於尖沙咀樂道一間便利店內,與一名李姓男子非法打鬥被拘捕,被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12月23日於九龍城法院裁決,周永恆早前出庭自辯否認控罪,求情時周永恆哽咽多番高呼︰「我係流血嗰個呀,我掂都無掂過佢」,再激動地形容自己「血已經付上咗」。又稱自己正發展電動車生意,為一家三口的經濟支柱,惟「今年全力在家抗疫」,收入僅餘一成。裁判官拒絕接納其自衞辯解,指當時周永恆被打致倒地後曾握拳衝向對方,裁判官指周永恆當時態度行為惡劣才造成事件,判罰款1,500元。 (案件編號:KCS512982/2020)

鍾舒漫 陳潔玲

Sherman到達西九法院,喺庭上被法官勒令除帽。(葉志明 攝)

鍾舒漫(Sherman)和陳潔玲早前因合作搞防疫生意而發生金錢糾紛,由於Sherman無法取回4萬元本金,透過律師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款項,案件於12月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法官多次詢問會否考慮和解,但鍾舒漫堅持想取回44,286港元本金;陳潔玲則指未能負擔,只能交回貨物,堅持對簿公堂,2人獲安排明年3月15日再度上庭。 (案件編號 : SCTC 31101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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