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廣電局將加強明星代言廣告規範管理 馬伊琍等曾因代言出事

撰文:朱奕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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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來,內地官媒隔三差五發布整治娛樂圈相關政策,要求加大監管力度,抵制違法失德藝人利用網絡平台發聲出鏡等,而日前,北京市廣電局宣布加強明星代言廣告規範管理,主要有四點內容。

第一,促落實,嚴格壓實平臺責任。分析明星代言廣告存在問題、剖析問題根源,提出創新舉措,建立公益廣告、商業廣告、明星代言廣告資料庫,特別要加強明星代言廣告背景、內容審查等。9月底前,全市各級播出機構將全部完成廣告管理制度升級。

第二,強治理,健全聯動執法機制。強化對明星、企業、播出機構等日常監管,建立明星代言廣告的風險研判、預警、通報、回應、聯動一體化處置機制,做到明星代言廣告可管可控和「資訊靈、反應快、處置得當」。

第三,嚴監管,形成閉環管理。全面梳理北京市15000家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中涉及廣告業務的機構,建立廣告監管資料庫,對市區播出機構進行24小時監管。

第四,聚力量,匯聚綜治合力。宣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堅決打擊、懲治低俗庸俗媚俗和虛假違法廣告,引導廣大廣告從業人員強化社會責任。

北京市廣電有關加強明星代言廣告規範管理詳細內容。(網絡截圖)

其實圈中有關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事件頻有發生,好似今年5月,馬伊琍代言的奶茶品牌涉嫌詐騙加盟費,本人更遭到央視、新華網等公審,一時被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其後鄭愷所代言品牌也出現相似套路,前不久湖南衛視主持人李維嘉代言的品牌又是類似問題……因此整治明星代言問題似乎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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