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離婚丨台灣申請有利大S爭撫養權 祝福汪小菲:找更適合的伴

撰文:張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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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星徐熙媛(大S)與大陸丈夫汪小菲今日(22日)終於正式宣布離婚,兩人在聲明中說,「將以父母、朋友的身分愉快相處,也將繼續共同扶養孩子並給予孩子全部的愛與陪伴。」

兩人此情不再。(大S微博)

由於大S曾患抑鬱症,令人擔心離婚會造成另一次打擊,她今日回覆台灣傳媒時說:「很平靜。我希望小菲永遠過得比我好。」講到兩人關係,覺得感情變質:「聚少離多,漸漸變友誼。」她又說永遠都視汪小菲是朋友,沒有後悔過與他結婚:「祝福小菲找個更適合他的伴兒。」反而自身感情就隨緣。

由於兩人所有地法律不同,預計離婚過程複雜,大S今次向台灣法院申請離婚,據台灣指,兩人先要拿到離婚證書,再去辦理公證,最後經海基會轉海協會到北京生效。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大陸對台灣達成的調解筆錄可提出許可執行,但不一定會承認台灣的判決或調解。

台灣申請離婚有利小S爭取撫養權。(微博@大S)

至於兩地對離婚的判決原則亦有分別,影響到子女撫養權。兩位女兒希箖兒及希玥平時隨大S生活,台灣家事法庭傾向「手足不分離」,大S較易得到撫養權,而大陸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個小孩。財產分配兩地亦有分別,台灣傾向分錢不分產,但大陸則是共同財產制,無論財產或債務都要向另一半分擔。

大S和汪小菲於2017年現身S HOTEL的開幕禮。(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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