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黃嘉雯胞姐涉虐貓今開庭 稱遭警員威嚇交出手機反對影片呈堂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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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姐黃綺婷,於去年2月在社交平台發佈一段影片,涉嫌將一隻小貓被放入洗衣機,並開動旋轉長達14秒。事後黃綺婷遭到警方上門拘捕,控告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黃綺婷否認控罪。由於辯方對警方不當地檢取被告手機作證有爭議,故反對手機內的相片及影片呈堂。法庭先處理特別事項。案件下午繼續。

貓咪被困洗衣機。(IG:wong.yuki)
涉案洗衣機。(資料圖片)

警員李潔盈(譯音)供稱,案發後翌日晚上,警方帶同搜查令上門找被告,但拍門近半小時都無人應門,及後更有軍裝到場,指該單位內有人報警,聲稱有不明人士冒警查案。當被告確認拍門的人為真警員後,便開門讓各人入屋。李拘捕被告後,撿取被告的手機作證,當時被告自願打開手機,李翻查手機相簿內有涉案虐貓片段。但辯方爭議被告是在受警員威嚇、非自願情況下交出手機,並質疑李為何不在口供上記錄翻查過被告手機一事。李承認其口供上有遺漏,但否認被告是不情願下交出手機。

受害貓貓。(資料圖片)

愛護動物協會Dennis Lin 今日以專家證人身份上庭作供。在辯方盤問下,他同意當日無法檢驗出貓隻有否心理創傷,承認並非他專業範圍之內,但指出動物行為專家有可能作出相關診斷。而他亦同時在報告中曾提及到貓隻被困在轉動中的洗衣機內,是有機會造成骨折、瘀傷等傷勢。案件押後至1月26日續審。

被告黃綺婷28歲,報稱保險從業員、被控於2021年2月7日在天水圍天澤邨某單位內,殘酷地惡待或驚嚇,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或不作出某作為,而導致一隻貓受到任何不必要痛苦。

案件編號:TMCC14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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