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黃嘉雯胞姐黃綺婷虐貓罪成 今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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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姐黃綺婷,於去年2月涉嫌將一隻小貓放入洗衣機,然後開動旋轉長達14秒,並將相關影片在社交平台發佈。影片隨即在網上瘋傳,火速被網民起底圍插她殘酷對待動物。事後黃綺婷遭到警方上門拘捕,控告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黃綺婷上星期被屯門法院裁定虐貓罪成,案件押後至今日(21/2)判刑,被判80小時社會服服令及賠償愛護動物協會為照顧貓隻所支付的費用$27218.5。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被告黃綺婷利用互聯網宣傳殘酷對待動物,並在相關影片加入圖案及文字嘲笑貓隻,漠視貓隻苦楚,故不宜罰款。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年紀,有良好家庭背景及高學歷,而又沒有案底,認為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低,加上貓隻傷勢並非十分嚴重,也無留下永久傷害,故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在宣讀判詞時,黃綺婷一度坐下,遭到裁判官提醒她需要站立,她慌忙連說多聲:「唔好意思。」

案件編號:TMCC1457/2021

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IG:carmaneysantiago)
黃綺婷虐貓罪成,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碧玲攝)
黃綺婷拒絕掃「安心出行」,被保安攔截。(梁碧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