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啟明稱兒子患重病急需籌錢醫病 報警稱姪兒鄭姑娘串謀軟禁梅媽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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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歌手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開拍電影《梅艷芳》的電影公司侵犯商標,但遭到法院遭駁回並需支付訟費。法官裁定在電影名稱及宣傳材料中使用「梅艷芳」及「Anita Mui」,只是講述電影與梅艷芳相關,並不構成侵犯商標。另外梅啟明正式註冊的商標類別為金屬品、手錶及珠寶,包括出版、但該申請尚未獲批。法官認為梅啟明不合資格提告,梅啟明表明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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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0/8),梅啟明在荃灣海濱花園街頭招開記者會,指控姪兒及照顧梅媽多年的近身看護鄭姑娘,軟禁梅媽在海濱花園其中一座住宅大廈內某個單位,企圖阻止他們兩母子見面。梅啟明憤怒表示:「我喺呢度等咗兩日,而且我已經報埋警。我係知道媽媽而家係唔清醒,我懷疑呢個鄭姑娘畀咗啲嘢佢食,搞到佢好多嘢唔記得晒。其實我一路都有搵過媽媽,但佢哋啲電話全部封鎖晒,搵佢哋唔到。尤其呢個鄭姑娘太過奸狗,以前媽媽有同我投訴呢個鄭姑娘,每次陪佢去銀行攞十幾萬生活費時,總會唔見一嚿錢,一嚿錢都成萬。咁所以我好希望透過傳媒及呢度嘅街坊幫手搵搵,將我哋啲電話封所晒,咁所如果有佢哋消息請幫手報案。」

另外,梅啟明急於搵梅媽另一個重要目的是為兒子籌錢醫病:「而家我個仔喺馬來西亞,發現頸附近有不明腫瘤,唔知係唔係癌症,所以我好想搵到梅媽,話佢知個孫而家有事,想籌錢送佢返嚟香港幫佢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