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德丞批餐廳難食遭入稟追千四元 官下令撤案:屬瑣碎無聊申索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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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德丞離開TVB後,除了與其他電視台及電台合作,亦拓展Youtuber事業,今年5月一條試食短片引來餐廳老闆不滿,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余德丞追討店鋪租金及電費共1,446港元。

余德丞(Dickson)試食後表情失去控制。(YouTube/@9BoThew 膠保廢)

5月時余德丞上載片段,與兩名友人在深水埗一間餐廳試食,余直言餐廳食物難食,餐廳老闆報警處理,並揚言會控告余德丞追究到底。案件於10月3日再訊,暫委審裁官李英瑜指,本案屬瑣碎無聊的申索,是指不可用道理去辯論的申索,出於不恰當的動機,可能涉及濫用審裁處的機制,依《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25條駁回其申索,下令撤銷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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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書指,余在2022年5月29日未經他同意,盜用其私人地方進行商業性用途的拍攝,故向余索償當日拍攝的租金連電費共1,466港元。暫委審裁官指,涉案網上頻道非由余經營,余只負責分享食評,沒證據顯示余有牟利;從涉案片段可見,被告從未有掩飾其拍片行為,不能構成欺詐,申索人說法並無依據。餐廳員工當時沒有阻止拍攝,被告行為並未造成租金水電損害,也無證據顯示他擁有片段或用以牟利。由於余德承今天沒有到庭,沒作訟費申請,因此審裁官亦不作出訟費命令。

農場餐廳方面出公開信。(農場餐廳FB圖片)
農場餐廳老闆給Dickson的第二封公開信。(fb圖片)

案件編號:SCTC14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