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被判即時入獄 女友莊思明羈留室探訪遭到懲教署拒絕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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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上訴今日(22日)被駁回,法官維持原判,需即時監禁18日。楊明由庭警押走到法院羈留室,等候由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女友莊思明和家姐莊鍶敏由律師陪同下抵達法院羈留室準備探望,但遭懲教署職員拒絕,並表明只有律師先可以探訪。

莊思明到法院羈留室準備探訪,但遭到懲教署職員拒絕,失望而回。(吳子生攝)

莊思明兩姊妹只能望門輕嘆調頭離開,期間對記者所有提問沒有回應,然後由法院正門離開,上車前莊思明禮貌向記者示意多謝關心。大約早上11時許楊明由懲教署職員看柙送下,由囚車送走。

莊思明難掩心中痛。(吳子生攝)

案件編號:HCMA 54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