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被控襲警今日判決 開庭前笑容滿臉讓傳媒拍照稱平常心面對

撰文:張祖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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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9歲藝人周永恆今年4月因涉嫌出言恐嚇妻子被捕,之後有指他拒絕配合警員採集指紋及在警署涉嫌向警員吐口水。他上月現身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兩罪,原定本月12日判刑,不過當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質疑周永恒是否維持認罪,亦明確指出周永恒表明有心理準備被判監禁,希望律師問清楚被告意向,故將案件押後至今日(21日)判刑。

周永恆現身法院。(葉志明 攝)
企定讓傳媒影相。(葉志明 攝)

今日下午約2點11分周永恆由律師陪同抵達法院,周永恆笑容滿臉在法院外讓傳媒拍照。被問到對案件有否信心,周永恆僅回應三個字:「平常心!」

笑笑口。(葉志明 攝)
周永恆笑容滿臉。(葉志明 攝)
周永恆平常心面對官司。(葉志明 攝)

案件編號:TMCC8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