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深夜打獵誤判女友目光為獵物眼睛 開槍打中頭部致死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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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苗栗縣一名62歲男子在深夜與同齡女友以及他的堂弟在山區打獵時,疑因在黑夜中視線不佳,誤以為遠處車內女友的目光為獵物眼睛,開槍誤擊女友頭部。被槍傷的女子搶救後仍不治。

小型客貨車内血跡斑斑。事發時林女坐在車內,陳男疑因在黑夜中視線不佳,開槍誤擊林女頭部。(《自由時報》)
陳男深夜打獵時,疑因在黑夜中視線不佳,開槍誤擊女友頭部。(《聯合報》)

警方調查顯示,居住於苗栗縣頭份市的62歲陳姓男子和同齡的林姓同居女友都是花蓮阿美族原住民,昨天(4日)深夜11點多,陳男、林女及陳男的堂弟相約到苗栗縣造橋鄉山區打獵。當時陳男的堂弟與林女坐在車內聊天等待,為了保持車內通風,將車門敞開,陳男則獨自持自製獵槍下車尋找獵物。

陳男走離車子約200米,在附近走了一圈。疑因夜深視線不佳,陳男將遠處車內林女的目光誤以為是獵物眼睛,開槍擊中林女頭部,當時也在車內的堂弟大叫,他才驚覺誤擊。2人立即駕車將林女送至頭份市為恭醫院救治,因傷重轉林口長庚醫院急救,但最終仍不治。

警方帶著陳男於事發現場釐清案情。(《自由時報》)
警方查扣陳男的獵槍、鋼珠等證物。(《聯合報》)

警方初步調查指,獵槍的鋼珠子彈從林女頭頂前額斜射入,卡在腦幹。警方在3人乘坐的小型客貨車内查扣陳男自製的無牌獵槍2支、鋼珠104顆及火藥喜得釘45顆等證物,將依過失致死及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