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偷武士刀闖總統府砍傷憲兵上訴遭駁回 被判囚6年8個月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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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子呂軍億用偷走的武士刀砍傷台灣總統府憲兵,台灣最高法院駁回呂軍億上訴,維持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呂軍億將被判囚6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

台男偷武士刀闖總統府砍傷憲兵,最終被判囚6年8個月。(網上圖片)

案情指,去年8月18日上午,呂軍億先到五金行及軍用品店買手套、鐵鎚及一面五星旗後,前往軍史館以鐵鎚敲破展示櫃,偷走館藏刻有「南京之役殺一○七人」的武士刀,再前往總統府砍傷周姓站哨憲兵,導致對方受傷,右臉麻痺,被迫提前退伍。

呂軍億遭逮捕後矢口否認有殺人故意,今年三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以攜帶兇器竊盜罪、殺人未遂罪論罪,判呂軍億7年有期徒刑,呂軍上訴到高等法院。今年7月,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呂軍億6年8月有期徒刑。

呂軍億再上訴到最高法院,主張僅意在傷害、無殺人犯意、法院量刑過重。最高法院認為殺人未遂部分上訴無理由,竊盜部分是不得上訴三審的罪名,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