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101】克里圖挽救伊朗核協議卻被指違法 影子外交是什麼?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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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核協議豁免期即將屆滿,美國總統特朗普預告會在當地時間周二(8日)下午2時公布去留決定。
前國務卿克里(John Kerry)不忍眼見前任政府的努力瞬間付諸東流,近月馬不停蹄展開「影子外交」,卻惹來特朗普批評,甚至指控他違反相關法律。到底影子外交是甚麼一回事,克里的做法又真的是違法嗎?

前國務卿克里(John Kerry,左)夥拍前能源部長莫尼茲(Ernest Moniz,右)進行一系列游說工作,企圖挽救瀕死的伊朗核協議。(視覺中國)

所謂「影子外交」,即是非正式官員仿照官員進行外交行動,而往往「影子外交」的行動大多與政府意願相違,與實行內閣制國家的影子內閣概念相同。過去兩個月,一手促成核協議的前國務卿克里走訪各地,與國會議員和多國政要會面,圖謀挽救危在旦夕的核協議。克里的行動因此被冠以「影子外交」之名。但克里的辦公室發聲明表示,克里只是與其他前任國務卿一樣,跟各國領袖保持聯絡而已。

克里認為,相比起從特朗普方面入手,專注於外交層面的成效會更大。他又一直低調進行有關游說行動,因為他深知特朗普必然對此反感,甚或會因此斷然退出核協議。有關「影子外交」的報道刊登後數日,特朗普果然公開批評克里,更言美國不需要對方展開或屬違法的「影子外交」

法國總統馬克龍(Emmanuel Macron)4月出訪美國,力勸特朗普保留伊朗核協議。(視覺中國)

特朗普未有指出克里違反甚麼法例,但總統私人律師朱利亞尼(Rudy Giuliani)表示克里違反《洛根法案》(The Logan Act)。

《洛根法案》於1799年生效,內容是禁止任何公民在沒有美國政府批准下嘗試處理外交政策,尤其是不能與外國政府或其代表談判,影響美國的外交政策。

對於克里的「影子外交」行動有否觸犯法律,便要視乎對《洛根法案》的詮釋。法律專家丹尼爾賴斯(Daniel Rice)指出,由於特朗普尚未決定退出伊朗核協議,協議仍是美國外交政策的一部分。克里的游說工作,顯然不是要「打倒」美國的政策,因此未有違法之嫌。

但克里若以未來民主黨總統或國會的名義許下承諾,意圖影響外國政府的決定,便有機會違法。

英國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訪美,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會晤,又在電視節目中呼籲特朗普不要撕破協議。(視覺中國)

法案生效以來,多次有人遭指控,但大部分都未有提出檢控,亦從未有人因而入罪,因此有學者稱法案只是虛有其表。美國前副總統華萊士(Henry A. Wallace)在冷戰時期反對杜魯門主義,向國外人士進行游說工作,因而有違反《洛根法案》之嫌。女影星珍芳達(Jane Fonda)越戰期間前往屬北越的河內,也險遭檢控。

再近期的,便要數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弗林(Michael Flynn)在特朗普與管治團隊仍未上任時,與俄羅斯大使通電話,討論有關美國制裁俄羅斯的事。甚至特朗普本人在2016年大選期間,呼籲俄羅斯公開希拉里的電郵,或者亦構成違法。

至於特朗普最後會否運用《洛根法案》檢控克里,專家指出由於過往沒有相關案例,現時難以推測事件往後發展的走勢。因此對於克里的「影子外交」,大眾目光都著眼於他究竟能否成功將伊朗核協議從瀕死的邊緣拯救回來。